政府采購信息化發展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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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林曉壁,系廣東省財政廳運行監控中心副主任。文章發表于《中國政府采購》雜志2024年第11期。
編者按
本文通過探討某省政府采購信息化的發展現狀,分析其在推動政府采購高效、透明、規范方面取得的成效,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為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信息化體系、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參考。
近年來,廣東省財政部門以“互聯網+政府采購”為抓手,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改革,按照“數字財政”的統一部署規劃以及“全省一張網”的總體要求,在全國率先高標準打造覆蓋省、市、區(縣)三級,集網上監管、交易和服務于一體的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形成“功能完備、管控有力、操作便捷、全程留痕、可溯可查”的政府采購電子化管理體系,有力推進政府采購提質增效。
一、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經驗與做法
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政府采購數字化轉型為目標,圍繞“財”“物”“事”,突出解決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痛點”“難點”,防范和控制交易風險,實現從采購預算到采購計劃備案,再到采購執行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有效提升政府采購監管能力、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
(一)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建設運行情況
1.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建設
廣東省財政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數字中國、網絡強國的戰略部署,推動“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向縱深發展要求,高標準打造了集監管、交易、服務于一體的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平臺于2021年1月在全省范圍內正式上線運行。平臺包括一個門戶網站、七個子系統和五個基礎信息庫。一個門戶網站指政府采購網站;七個子系統包括監督管理系統、誠信管理系統、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框架協議采購電子交易系統、電子賣場系統、金融服務平臺和大數據中心;五個基礎信息庫包括采購人庫、供應商庫、代理機構庫、評審專家庫和商品庫。
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框架協議采購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賣場作為平臺的三大交易執行系統,均實現全流程電子化、無紙化、智能化操作。其中,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已經實現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框架協議采購七種法定采購方式,項目采購的委托、立項、需求確認、編標、發標、評標、定標、歸檔等全流程在線處理,并支撐遠程、異地開評標等業務應用。電子賣場包括“三館一超市”,即集采館、行業館、特色館三個場館和一個網上超市,支持直購、議價、反拍、競購、團購等多種采購方式,覆蓋集中采購目錄內外多個品目,實現計劃備案、商品采購、合同備案等環節全流程線上流轉,為采購人提供高效便利的采購渠道。
2.技術標準與方案
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對照《預算管理一體化規范(2.0版)》進行系統業務模塊、軟件功能、底層數據庫的設計開發,與其他財政專項業務系統、其他相關行業系統等的數據交換與共享均遵循此規范。
鑒于政府采購業務的參與主體類型多樣化,業務流程和業務場景復雜化,核心交易環節對數據保密、系統不間斷運行的安全性和穩定性等實際情況,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按照“全省一張網”的部署方案,整體部署于省級政務云平臺,能夠提高數據安全性,有效保護政府數據不受外部威脅,減少在硬件和軟件上的投資,同時政務云平臺為政府采購平臺的建設實施提供靈活的計算資源管理,有助于快速部署和運維。
3.政策功能支持與市場引導
政府采購是連接政府與市場的橋梁,是社會公共利益與企業經濟利益關聯的載體,不但發揮著對市場經營活動的引領示范作用,也肩負著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的重要使命,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方共贏”為原則,構建政府采購生態系統,為支持中小企業、助力鄉村振興、支持綠色采購、支持制造業發展等提供支撐。
一是在金融服務方面。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上線了金融服務中心并在全省范圍應用,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流程線上辦理的電子保函和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承擔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降低企業現金流壓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融信難、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職責。
二是在助力鄉村振興方面。依托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建設鄉村振興館,實現省內貧困地區和東西部扶貧協作及對口幫扶地區農副產品的在線展示、網上交易、物流跟蹤、產品追溯等一站式聚合功能,為全省各級預算單位采購鄉村振興農副產品提供高效、便捷的購買渠道。
三是在支持綠色采購方面。在全國率先上線了“綠色建材館”,實現綠色建材采購全過程數字化管理、電子化交易,供需雙方快速精準匹配,產品宣傳推廣、產銷對接、在線服務一體化運作,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四是在支持制造業發展方面。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高質量建設制造強省的部署要求,依托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搭建“制造業展館”,集中展示和交易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中重點扶持的“專精特新”“電子百強”“小巨人”企業及其產品,推進創新制造產品應用示范,促進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軟件等創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推進企業創新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4.監督管理系統建設運行情況
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監督管理系統為中樞,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等系統無縫銜接,實現了從預算編制、資金下達、采購計劃備案到采購執行,再到合同履約驗收和資金支付,以及資產登記的全流程實時跟蹤、操作留痕和主動預警,推進政府采購監管向智能化轉型升級。監督管理系統推進了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和新模式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深度應用,用“制度+科技”重塑政府采購交易及監管模式。將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嵌入系統業務全流程,對9個主要業務環節進行電子化審核、審批、備案,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和各環節的合法性、合規性、時效性進行實時動態智能監控和監督預警提醒,設置多個風險監控點對政府采購流程精準“把脈”,建立預警規則和“紅黃燈”預警機制(紅燈阻斷、黃燈提醒),對交易各環節進行實時智能監控。促成政府采購監管從人工盯防到智能監控的轉變,構建起“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后分析”的智慧化監督預警體系,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和各環節的合法性、合規性、時效性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和主動監督預警,及時發現問題,減少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營成效
1.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與采購效率
一是在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方面。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借助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將采購流程設計成“單行道”,推動交易數據結構化、規范化,同時利用電子化操作留痕、信息實時推送、數據自動保存的特點,實現交易記錄來源可溯、去向可查、監督留痕、責任可究,讓采購更加透明、陽光、規范,從而有效促進公平競爭。此外,從政府采購計劃到采購過程、采購結果全過程信息按統一規范格式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及時發布,進一步提升了采購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讓政府采購活動在陽光下開展。
二是在提升政府采購效率方面。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全面推動政府采購由紙質材料堆砌向無紙化轉變,由面對面人為操作向線上便捷化操作轉變,由人為干預到規則標準化數據化轉變,實現從采購意向、采購計劃、采購執行、合同備案、合同支付、履約驗收到信用評價政府采購全流程業務“一網通辦”,極大地提高了當事人政府采購便利度和采購效率。同時,開標“不見面”、投標“不出門”、過程“全線上”的電子現場與遠程評標為加強政府采購區域協同、資源共享提供有效支撐,推進異地評審常態化、經常化,促進項目評審更加公平、公正。
2.進一步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一是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設立的電子賣場特色館中的鄉村振興館、制造業展館、綠色建材館覆蓋集中采購目錄內外多個品目,涵蓋各類服務,有效幫助鄉村振興企業、制造業企業、綠色建材企業產品打通供需對接渠道,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支持“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高質量建設制造強省、綠美生態建設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
二是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系統搭建了“銀企”對接橋梁,將更多金融“活水”精準引向中小企業。一方面,電子保函服務進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和資金占用壓力,幫助廣大政府采購供應商輕松參與政府采購項目;另一方面,線上“政采貸”業務實現采購、合同、回款賬戶、成交等信息數據的快速高效交互,提高融資的便利度和時效性,降低供應商綜合融資成本,有效激發市場活力。
3.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電子賣場供應商入駐采取“信用+承諾制”,可自主進行線上自助辦理,減少不必要的登記注冊,降低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門檻,增強了市場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積極性、主動性。依托平臺的監督預警系統可及時篩查預警采購需求編制、預算執行、信息發布、資格評審、中標評定等環節中設置的“隱形門檻”,確保供應商可以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此外,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還建設了政府采購數據監測平臺,采集采購預算、采購計劃、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相關的多個業務數據,形成不同主體、不同事項、不同維度的分析報表,每日動態更新,讓業務數據“活”起來。同時,將政府采購關于時限、金額、程序等方面要求轉換為計算機語言,嵌入電子探頭,強化對采購活動的過程控制和動態預警,精準打擊損害供應商合法權益的行為,維護了規范透明、競爭有序的市場秩序。
4.助力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一方面,依托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動市場監管效能提升,對政府采購流程重點跟蹤,能夠有效發現并解決通過規范性文件設定區域性壁壘、限制或禁止非本地企業進入、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違規設定附加條件等問題,為采購主體與供應商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鋪平道路。
另一方面,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完善了政府采購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高效更新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監管信息等,打破“信息孤島”,從而實現政府采購要素市場信息全面、全時、全方位共享,提升市場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意愿和能力。
二、政府采購信息化面臨的挑戰
(一)現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尚不完善
當前,電子化采購在全國層面統一法規、標準和規范的工作尚需完善。同時,國家尚未建立全國統一的政府采購標準體系,推進電子化建設缺乏必要的前提基礎。
(二)技術瓶頸制約
全流程電子化具有許多優勢,但是在技術層面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和挑戰。
一是電子化無法覆蓋政府采購所有環節。政府采購的某些環節可能并不適宜電子化,例如,涉密政府采購項目、需要進行現場勘查和實物評審的環節等,需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技術條件、保密要求和監管機制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選擇最適合的方式。
二是安全性問題。全流程電子化意味著所有的操作和數據都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在,這增加了數據被篡改或丟失的風險。同時,電子化平臺也面臨著網絡攻擊和信息泄露的風險,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來保護數據和系統的安全穩定。
(三)各類平臺互聯互通難度大
對于政府采購交易電子化平臺來說,不同平臺間的信息對接與傳輸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方面,平臺對接能夠擴大信息的傳播范圍,減少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競爭力減弱的問題;另一方面,平臺間統一技術標準能夠讓交易主體跨越空間限制,真正實現遠距離開評標,為各交易主體提供便利。但目前各地區的政府采購交易平臺普遍存在技術標準不統一、系統接口差異大、操作流程各不同等問題,對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的發展帶來了隱性制約。
此外,隨著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規劃,政府采購平臺與數字財政相關系統、各級公共資源、政務服務平臺、信用平臺、第三方數字證書、電子證照、電子營業執照、金融機構等外部平臺上下貫通、互聯共享頻繁并且平臺種類繁多,對接難度和日常維護難度大。
(四)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電子化平臺建設對于每個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的主體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采購預算單位、代理機構、供應商和評審專家既要熟悉政府采購政策和業務,又要了解政府采購平臺規則并熟悉相關操作技術,這就需要參與政府采購業務的人員不斷提高相關業務和技術水平。
三、推進全省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的對策和建議
(一)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只有在法律制度體系的保障下才能得到健康穩定的發展。應積極完善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的法制化、標準化。
(二)加強技術創新
在政府采購領域全面實施電子化、步入數字化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技術的廣泛應用將對政府采購的治理模式、監管理念、采購場景、交互形式等產生顛覆性變革,要保持對新技術的敏感,用好人工智能新質生產力,進一步優化“一網通辦”數智化采購系統,完善各業務板塊和服務內容,例如,推動智能化咨詢答復、智能化合規性檢查、智能化評審輔助、智能化行政裁決輔助、智能化商品和價格比對,等,推動政府采購更加規范、便捷、優質、高效。
(三)加強平臺對接
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平臺與相關業務系統和工具的對接和應用,是提升政府采購效率、透明度和規范性的重要途徑。各平臺間的信息壁壘不僅給交易主體設置了“隱形門檻”,也對全國政府采購電子化的相關數據收集分析造成了不便。因此,在提升平臺建設技術的基礎上,應努力打通信息傳輸通道,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四)加強人才培養與引進
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電子化的推行對于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無論是電子化平臺的操作、采購流程控制以及相應問題的處理都需要更加專業的高水平人才。因此,各級監管部門和交易主體都應注重高水平人才的引進與現有人員的培訓考核,擴大政府采購培訓范圍,提高政府采購隊伍專業水平,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購專業知識,又熟悉信息技術的高素質、復合型的人才隊伍,為政府采購工作提供人才支撐和保障。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雜志